HE LAN SHAN WANG PING
法者,治之端也。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,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,也是社会运行的坚固基石。2024年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,12月又是“宪法宣传月”。今年“宪法宣传月”活动主题为“大力弘扬宪法精神,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”。
中卫市举办“宪法宣传周”集中宣传活动。宁夏日报记者 张璞 摄
回首现行宪法与国家同步发展、与时俱进的历史,在全社会弘扬宪法精神,意义尤为重要。
无论是设立国家宪法日,还是开展“宪法宣传月”活动,都是以特殊的形式凸显宪法的崇高地位,这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、全面深化改革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,有助于推动宪法精神融入经济社会发展,更好保证宪法实施,有力维护宪法权威,让宪法精神在全社会落地生根,汇聚成为护航全面深化改革的磅礴力量!
“治国凭圭臬,安邦靠准绳”。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,改革的精髓在于保障群众权益,让广大群众真正受益。而在不少人看来,宪法距离日常生活很遥远,距离个人的工作生活也很远。其实,法在社会中,法在生活里。宪法时刻在守护着人们的生活,从保障个人的教育、就业、医疗等等权益,一直延伸到维护社会公平、助力产业升级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等等。时代越发展、社会越进步,宪法的力量和温度就越发强烈。当前,改革正在步入“深水区”,难度不断增加,触及的问题更加复杂,尤其是群众关切的就业、增收、入学、就医、住房、办事、托幼养老以及生命财产等问题。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做到顺应民心、尊重民意、关注民情、致力民生,让改革给群众带来更多获得感,这就需要法治、改革同步推进。法治与改革如同鸟之两翼、车之两轮,相得益彰、相互促进。无论是法治建设还是深化改革,都必须尊重宪法、依循宪法,才能建立法治的基本价值秩序,为改革塑造基本秩序,进一步增强改革的穿透力,保障改革行稳致远。
银川市五里水乡社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。宁夏日报记者 高菲 摄
徒法不能以自行。宪法的权威在于实施,改革的目标任务重在落实。更好地弘扬宪法精神,树立宪法权威,才能发挥法治保障改革的作用,确保改革在法治轨道上运行,不偏离正确的方向。回首中国宪法走过的历程不难发现,改革与宪法实施始终相辅相成、相互依存。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开启了全面深化改革、系统整体设计推进改革的新时代,倡导以宪法实施、法治建设引领全面深化改革。改革开放的历史实践也一再证明,始终坚持宪法有效实施,才能在法治下推进改革、在改革中完善法治。依托宪法的强有力实施,及时修改和废止与宪法相抵触、不适应改革要求的法规规章,过时的法规就不会成为改革的“绊马索”,推进法律体系与时俱进,进一步规范改革行为,哪些能改哪些不能改,明确权利、义务的范围和边界。无论是体制机制改革还是具体改革举措,都需要“于宪有据”。对于全面深化改革遇到的各种矛盾,以及历史遗留下来的问题,更需要充分尊重宪法的权威,依据宪法赋予的职权、职责行事,通过科学立法、公正司法、有效调解等方式及时化解矛盾,保护经营等主体的创新,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,不断提升全面深化改革成效。
银川市金凤区贺兰山中路阅彩城客亭小市新时代文明实践点开展的“宪法拼图 有奖竞答”宪法宣传活动。宁夏日报记者 马忠 摄
“求木之长者,必固其根本;欲流之远者,必浚其泉源。”宪法的根基在基层,在每一个公民。改革创新的活力源泉蕴藏于群众中,没有群众的支持和基层参与,任何改革都不可能取得成功。让宪法“活”起来,从纸上走入现实、充分下沉,抵达每一个公民,宪法精神才能被记取,时刻镌刻在人们心中。开展国家宪法日、宪法宣传月活动,厚植法治社会土壤,将尊法守法贯穿于人们的日常生活之中,引导人们养成办事依法、遇事找法、解决问题的习惯,“日用而不觉”,推动尊崇宪法、遵守宪法、维护宪法、运用宪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。当宪法已经家喻户晓,人们的宪法意识日益增强,合法、理性表达诉求,深度参与改革,全面深化改革才能展现出更为旺盛的生机与活力。
法治兴则改革兴,法治强则国家强。法治中国建设、全面深化改革任重道远,但行则将至。在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,我们唯有不断学习宪法、尊崇宪法,大力弘扬宪法精神,才能更好地发挥宪法在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、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的作用。(宁夏新闻网特约网评员 刘均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