HE LAN SHAN WANG PING
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是最基本的民生,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,事关经济社会健康发展,事关国家长治久安。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《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、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》提出,要完善就业优先政策,健全高质量充分就业促进机制,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。既要鼓励扩大就业,又要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,两者兼顾,才会有高质量的就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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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之间存在一定的互动关系。就业促进致力于提高就业率,减少失业;劳动保护旨在保障劳动者的权益,确保公平、合理的待遇和适宜的工作环境。劳动保护有利于促进就业,当劳动者感到工作条件合适,待遇公平,就会更乐意参加工作;就业促进能够推动劳动保护,当就业机会增加,劳动力供需平衡,雇主会更加重视劳动保护,提供更好的工作条件和待遇来吸引劳动力。
市场经济的发展给促进就业和劳动保护带来一定挑战。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影响到劳动力需求的结构调整优化,可能会带来一时的就业压力,甚至导致部分劳动力失业;而市场竞争又容易让雇主追求利润最大化,忽视劳动者的权益。这就需要政府制定合理的政策和措施,来平衡调节经济发展和劳动保护的关系。一手抓就业促进,一手抓劳动保护,两手都要硬起来,形成良性互动。
平台经济的发展推动新就业形态不断涌现,为促进就业注入新动能,如网约车司机、外卖骑手、平台主播等就业机会不断增多,薪酬水平、工厂环境也不断改善,职业前景丰富多样,这些都为蓝领职业增加新的就业机会。同时也要看到,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雇佣关系模糊、权益保障不足等问题一直很突出。在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的同时,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,强化劳动者权益保障,已成为当务之急。
特别是劳动密集型民营中小企业,劳动关系仍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,如劳动合同签订率较低,合同存在不同程度的不规范现象、合同约束力不强,部分企业未执行最低工资标准,员工参保比例不高等。这些问题不同程度影响企业劳动关系的和谐,不仅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,也阻碍了就业和企业的健康发展。作为监管部门,应加强对劳动合同的管理和监督,对不规范现象进行纠偏,提高企业违法成本,保证各类就业者的合法权益。
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是就业高质量发展的两翼,缺一不可。通过合理的政策措施,可以实现劳动者权益保护和就业增加的双赢,推动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。(宁夏新闻网特约网评员 张全林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