HE LAN SHAN WANG PING
近日,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《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。《通知》指出,为深入学习贯彻修订后的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,经党中央同意,自2024年4月至7月,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。这次党纪学习教育,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。
石琪慧 手绘
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发表重要讲话、作出重要指示,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提供了重要遵循。广大党员干部要进一步深化对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要性的认识,准确把握党纪学习教育的目标要求,强化遵守党的纪律的高度自觉,争做党纪学习教育的模范,做到内化于心、外化于行。
在党纪教育中坚定理想信念。党的纪律是规范行为举止的标尺,是自我约束的基石和指南。党的十八大以来,被查处的“老虎”“苍蝇”无一不在警示我们,一旦“心中无尺”“心中无畏”,必然擅权妄为,走向违法乱纪的深渊。党员干部应充分利用集中性纪律教育的宝贵机会,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,弄明白能干什么、不能干什么,用坚定理想信念炼就“金刚不坏之身”,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,在风浪考验面前无所畏惧,在各种诱惑面前立场坚定,在关键时刻靠得住、信得过、能放心,始终做到对党和人民绝对忠诚,对党和人民的事业高度负责,始终做到权为民所用、利为民所谋,保持清正廉洁。
在党纪教育中树立规矩意识。守纪律是底线,懂纪律是前提。开展集中性纪律教育要力戒形式主义、谨防走马观花,以良好作风保证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。通过原原本本学、跟进学、深入学、系统学,让党员干部准确掌握其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,进一步明确日常言行的衡量标尺,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,真正使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、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。加强警示教育,深刻剖析违纪典型案例,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,让党员、干部受警醒、明底线、知敬畏,真正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,内化为言行准则。新修订的《条例》共158条,与2018年《条例》相比,新增16条,修改76条,释放出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,发挥纪律建设标本兼治作用。要加强解读和培训,深化《条例》理解运用,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、加强自我约束、提高免疫能力,增强政治定力、纪律定力、道德定力、抵腐定力,督促党员干部严于律己、严负其责、严管所辖,在任何时候都能公私分明,在管住自己的同时,也管住身边人,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,始终挺立起共产党人的风骨和脊梁,凝聚干事创业的精气神。
在党纪教育中增强守纪自觉。《条例》很具体、很全面,突出鲜明的问题导向。“问题”一词在新修订的《条例》中出现20次,指出对违反党纪的问题,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,切实维护纪律的刚性、严肃性。要以党规党纪为“标准尺”,对党员干部的言行进行“校验”,对任何违纪行为敢于“亮出红牌”,通过铁面无私的执纪确保纪律的刚性和权威性。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,紧盯突出问题,知行知止、令行禁止,让纪律真正成为不可触碰的“警戒线”。牢固树立“信任不能代替监督”的理念,增强“严管就是厚爱”的意识,科学运用监督执纪“四种形态”,细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、轻微违纪、严重违纪的界限,做到抓早抓小、防患未然;在强化日常监管上持续用力,将对党员干部的关心爱护转化为日常的严格管理与监督,时常为他们打上“免疫针”,敲响“警世钟”,确保纪律教育的“暖风”持续吹拂、从不懈怠。
以党纪学习为契机,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。“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。”深化党纪学习不仅是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,更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有力抓手。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新修订的《条例》为准绳,坚持不懈地加强党纪学习教育,既要对自己的行为进行判断,也要敢于对违纪行为“亮剑”,通过严肃执纪维护纪律刚性和权威。要通过开展党纪学习教育,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,突出问题导向,充分发挥党规党纪的教育、提醒、劝勉和惩戒作用,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“高压线”,不敢越雷池一步,切实守好公仆本色。(宁夏新闻网特约网评员 安进秋)